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P2P网贷或将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重点话题。自2013年P2P网贷进入两会议程以来,其在两会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可以说P2P在两会的“进化史”是P2P在国内发展的简史。而从早于全国两会召开的地方两会来看,全国两会对P2P发展历程与监管问题的关注,或许会对监管政策的收紧与完善起到实质性帮助。
P2P在两会中的“进化史”
P2P首次进入全国两会议程是在2013年,更准确来说,是互联网金融进入全国两会议程。在2013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谢卫提交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几点建议的提案》,在提案中,谢卫提出了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四个问题,分别是违法违规的现象有所突显、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够、网络技术安全存在隐患、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主体地位不明确。
而在两会之前,2013年政府出台了三份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政策,分别是《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专业网络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在两会的“首秀”并不闪耀,但行业的春风已经到来,在2013年至2014年里,行业迎来了“零的突破”。
2013年两会之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组织筹备成立,同年成立的还有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总的来说,2013年P2P在两会上的地位谈不上重要,却为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2014年,P2P网贷的发展已初成规模,而在两会上的议程也开始触及行业的关键点。提案内容主要集中在监管与扶持两方面,建议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引入第三方平台监管,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提议成立行业协会加强监督,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建议政府扶持行业发展,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等等。
而在两会召开后的一个月,P2P行业的指导性监管办法首次被提出,就是行业著名的四条红线:平台的中介性、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和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P2P也在这年迎来了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行业开始了野蛮生长进程,新开设的P2P借贷网站数量和贷款规模迅速飙升,同时行业的各种问题也接踵而至。
进入2015年,政府对网贷平台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视。2015年两会的会场上,几乎所有来自金融行业的委员都手持一份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提案。部分委员因为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性而鼓励政府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部分委员则主张对其严加监督。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则在提案里提议尽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并且建议落实有节奏、松紧适度的监管,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和第三方评级、咨询机构的健康发展,并表示监管的内容应该包括P2P平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平台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执行程度。
2015年两会过后,政府陆续出台了多份重量级行业政策文件,其中《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影响最为深刻。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在2015年还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在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并用“异军突起”来形容行业的发展,要求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6年地方两会“严阵以待”
2016年地方两会先于全国两会召开,在已经召开的地方两会里,我们发现地方两会对P2P监管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如在浙江省两会中,有人大代表建议示,P2P监管暂行办法要进一步明确平台的退出机制。应该规定P2P网贷平台在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后,如何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投资者的资金应该如何追索。
上海市两会期间则有委员建议,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建立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并建议对经营过程进行全程介入,针对平台提供的产品建立不同等级的监管和预警制度。还应对平台的经营者建立管理制度,将其个人的信誉、资产等纳入管理范围内。
而在广东的两会上,更有提案对P2P的产品种类作出了建议。有人大代表表示,平台不得推出购房首付的理财产品,因为央行的征集系统没有这类产品的数据,这就造成了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时,银行并不了解其是否在P2P平台上申请过房屋首付贷款,从而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从以上地方两会的提案可以看出,地方两会对P2P的监管态度比去年年底出台的P2P暂行办法还要严格,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全国两会P2P议题的一个风向标,全国两会关于如何促进P2P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或许会像地方两会那样,向着更严苛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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